一、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 育) (以下简称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 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 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7号)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四川大学(国标代码10610),英 文译名: Sichuan University, 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办学类型为高等学历继续教 育(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层次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 称专升本)。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 要求者,颁发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 位授予有关规定者,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 学位证书。
第三条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布局在中国西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 府之国”的成都,现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
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
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 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 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 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 源于1910 年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 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
第四条 四川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川大风格的世界 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 越”的现代大学办学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 德树人根本任务。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是四川大学高 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实体,面向社会开 展高质量的继续教育,为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 可学”的学习型社会贡献川大智慧和力量。
第五条 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 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遵循“公 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 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研究和制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 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在四川大学成人 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学校成人高等教 育招生工作。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站点建设部作为成人高等教 育招生的执行机构,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 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监督邮箱: jiwei@scu.edu.cn, 监 督电话:028-85404020。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在职从 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九条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 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 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十条 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国家相关 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 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 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 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 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 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可申请免试就读专升 本。
第十二条 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所有招生专业只招 收入学考试为英语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十三条 四川大学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指标 确定年度招生规模。2023年度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拟在四 川、广西、西藏和海南四个省(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涉 及管理学、医学、文学、法学、工学、理学等六大学科门类, 各地招生层次、学习形式和专业目录详见各省(自治区)公 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学制、学习形式
第十四条 学制: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制两年半。 学习形式:业余、函授类专业均以非脱产在线学习为主,线 上教学与面授教学、 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式 教学。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录取以“公平、公正、 公开”为原则,依照各招生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确定的 最低录取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 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 一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 取。
第十六条 国家针对成人高等教育特点,制定了相应录 取照顾政策,四川大学执行国家制定的录取照顾原则,将符 合条件学生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请考生向各县级招 办查询相关政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 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经
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新 生学籍电子注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四川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在公布招生专业时 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四川大学选拔遵守招生政策法规、熟悉招生 业务的人员参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 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工作,签订《四 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人 员责任承诺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 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招生专栏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 如理解有误,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公布的完整的招 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五教,邮政编码:610065。
校内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 区逸夫科技楼一楼。
咨询电话:028-86089099、85401327。
二 、招生专业
业余类专业: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学费 | 考试科目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2200 |
政治、英语、 高数(二)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
法学 | 法学学士 | 政治、英语、 民法 |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学士 | 政治、英语、 大学语文 | |
会计学 | 管理学学士 |
政治、英语、 高数(二) |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学士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学士 |
2400 |
政治、英语、 高 数 ( 一 ) |
土木工程 | 工学学士 | ||
药学 | 理学学士 |
2460 | 政治、英语、 高数(二) |
护理学 |
理学学士 |
3000 | 政治、英语、 医学综合 |
函授类专业:
1. 四川省内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学费 | 考试科目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2000 |
政治、英语、 高数(二)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
法学 | 法学学十 | 政治、英语、 民法 |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学士 | 政治、英语、 大学语文 | |
会计学 | 管理学学士 |
政治、英语、 高数(二) |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学士 | ||
计算机科学与 | 工学学士 |
2200 |
政治、英语、 高数(一) |
土木工程 | 工学学士 |
2.四川省外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学费 | 考试科目 |
会计学 | 管理学学士 | 2000 | 政治、英语、 高数(二) |
计算机科学与技 术 | 工学学士 | 2200 | 政治、英语、 高数(一) |
药学 | 理学学士 | 2000 | 政治、英语、 高数(二) |
护理学 | 理学学士 | 2200 | 政治、英语、 医学综合 |
会计学 | 管理学学士 |
2000 |
政治、英语、 高数(二)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备注:
①四川大学所有专业招生层次均为专升本,招生范围都是社会招生。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以司法部当年的要求为准。
④四川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最终招生专业及代
码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考生报名时认真核对填报。
三 、课程设置
(一)公共课程主要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 代史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 共产党历史、英语和计算机基础等课程,学生入学后以学院 安排的教学计划为准。
(二)主要专业课程见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成人教 育/专业课程。
四、特别说明
(一)关于2023年全国成人高考
1.报名工作大约在8月底9月初开始,具体报名时间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 认方式,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和流程请考生向工作或户口所在 地的区县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到我院网站查询。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填写本人正确的联系方式,不 得填写函授站或招生代理的联系方式。因个人信息填报不准 确导致收不到录取通知书的, 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全国统考考试科目(每科150分),专升本(总分450 分):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详见招生专业)。考试依据 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
4.考试时间:10月中下旬(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二)关于学位申请
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生学位授位按照《关于印发〈四川 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修订)〉的通知》 (川大校〔2021)9号〕执行。
五 、招生咨询
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区逸夫科技楼一楼
咨询热线:028-86089099 85401327
微信公众号: 川大继续教育学院
网址:http://cce.scu.edu.cn
违规招生行为举报电话:028-85404020、85467769
六、 特别提示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 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