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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自考生毕业证遗失的补办流程

返回列表|更新时间:2024-01-18 14:28:13|浏览次数:9

应用型自考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需要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的,可按下面要求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提交时间:

上半年:4月1日-5月10日;

下半年:10月1日-11月10日。

毕业证明书申请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毕业证上身份证号与现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不一致,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用于身份认证);

2.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 2001年(含)以后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其中任意一项的复印件);

4.2005年6月(含)以前毕业的需提交两张两寸蓝底照片。

地址: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九教学楼514室。

电话:028-847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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