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办学单位)、各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川大成[2018]7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川大成[2018]8号)文件要求,成人教育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专科、专升本4.5年,本科7年;网络教育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学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仍不能毕业的,学籍将予以注销。我院于2024年5月启动了超学习期限学生的学籍清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现将本次学籍清理工作的相关情况和待注销学籍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一、清理范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2018级网络教育、2019级成人教育学生,以下简称“超年限学生”。
二、清理过程及结果:
本次共清理出超年限学生3307名,其中网络教育学生3207人,成人教育学生100人。
该批超期学生中,网络教育学生已在其学籍满4年和4.5年时分别对所在校外学习中心进行了通知提醒,到期学生名单在学籍期限满五年时在学院官网进行了公示,并将超年限待清退学生名单发送给了各校外学习中心,随后对学生进行了短信告知;成人教育学生已通过各办学单位确认了94人,其余6人因时间久远无法联系而未确认。无法联系确认的学生通过本次公示一并送达。
三、结业申请:
按照《关于印发<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川大成[2018]7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川大成[2018]8号)的规定,在公示期内,满足如下条件的超年限学生可申请结业,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络教育学生,已修学分达到总学分的4/5,专升本学生通过统考的,可申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二)成人教育学生,合格科目达教学计划规定科目的90%,可申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未达到结业条件的超年限学生,可申请成绩证明。
本次公示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为期60天,学习中心或学生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教学服务部书面提出,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院在学信网对这批学生做退学处理。
联系人:毛娟(网络教育),联系电话:028-85467256;
陈虹任(成人教育),联系电话:028-8541832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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