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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关于四川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及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返回列表|更新时间:2023-11-07 15:34:44|浏览次数:207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受理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的通告》文件要求,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审查办理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我校自考毕业申请工作顺利实施,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流程

(一)根据各专业开考计划设置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本科专业考生需同时完成前置学历审查(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

(二)申请时间:

1、前置学历线上申请:2023年11月16日—24日17:00前(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在此时间段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

各考生自行登录https://zk.sceea.cn学生端,登录后在“考籍管理——前置学历申请”中提交申请数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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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审核结果由系统自动匹配后实时反馈。若考生在前置学历办证日期后变更了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导致与自学考试注册的不匹配或前置学历为国外学历等情况,考生须进一步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并提交至人工审核,人工审核时间为11月27日至29日,人工审核的结果为本次前置学历审核的最终结果。申请本科毕业考生必须先完成前置学历线上申请审查并审核通过,否则无法提交毕业申请。未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者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逾期未申请者本次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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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线上)申请时间:2023年12月4日—8日17:00前

前置学历完成后,各考生自行登录https://zk.sceea.cn学生端,登录后在“考籍管理—毕业申请”中提交申请数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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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专升本学生未申请前置学历或前置学历审查不通过者将无法进行毕业申请。提交申请后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

二、规定要求

(一)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

2.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

5.考籍个人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符合要求);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且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注意事项:

1.若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学信网上注册错误,考生须先向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

2.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在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系统将自动判定为审核不通过,则考生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变更证明材料供人工审核。

(二)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其余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三)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5、咨询电话:028-84686901 (古老师 郑老师)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本科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

2、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4、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5、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具有唯一性,遗失后无法补办,请考生妥善保管。若已毕业自考生的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本次可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如有考生办理请提前联系我校自考办。

6、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的申请。我省每年上、下半年均会进行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请考生每年在办理毕业证书之前,合理安排时间段进行办理业务。

四、工作流程

1、已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电子版材料申请发电子邮件或顺丰邮寄至指定老师处。具体见下表“各主考院校要求提交毕业申请材料一览表”。

2、邮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路828号四川长江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119办公室古老师。联系电话:028-84686901、18030605858。未按时提交电子或纸质版材料则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本次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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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doc

继续教育学院

高等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心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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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电话:15520719661(杨老师)教务咨询:028-84686941(投诉监督及教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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