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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受理202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的通知

返回列表|更新时间:2024-04-24 14:27:36|浏览次数:9

各助学单位:

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审核和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4]5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次所有业务均在信息系统内完成。(网址:http://zk.sceea.cn) 

请各办学单位务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申请要求通知到每个毕业生,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毕业生按时、准确地拿到毕业证书。由于漏报、错报和考生不按要求上交材料的后果自负。

二、日程安排

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2024年5月6日至11日。(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前置学历审核)

毕业线上申请:        2024年5月20日-24日。

各助学点材料初审:    2024年5月20日-24日              

自考办材料终审:      2024年5月27日前     

要求:各助学点统一收齐,按时间节点前完成上交或寄送纸质材料至自考办(电子版各点备查)

三、工作流程

考生申请——各助学点初审——自考办终审——省考院——反馈结果至自考办

 四、前置学历审核

教育部学生信息网自动检索并匹配考生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录入的前置学历信息,实时反馈审核结果。

(一)审核通过

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信息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在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下有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

(二)审核异常

反馈结果为:未找到学历的(国外学历除外),考生需重新录入正确的信息后再次提交;

反馈结果为: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人工审核(含原毕业证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原毕业证上的姓名或证件号码与现在使用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国外取得学历的等等),考生须按信息系统的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号从15位升至18位,原号码不变的,无需出具公安机关证明)

考生在业务开放申请时间段内,审核不通过的,可重新修改后再次提交。人工审核时间为513日至15日,人工审核的结果为本次前置学历审核的最终结果

五、毕业申请审核

(一)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

2.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

5.考籍个人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符合要求);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特别提醒:

1.若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学信网上注册错误,考生须先向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

2.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在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信息系统将自动判定为审核不通过,则考生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变更证明材料供人工审核。

3.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习和毕业证书申请有关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11号),普通高校本科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从2015年1月起不能作为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前置学历。

4.毕业证一旦办理,所有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向攀枝花学院自考办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5.办理毕业申请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考籍、修改专业编码的申请。

6.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证书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7.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8.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时,请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附件3)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2005年12月及以后的毕业生(已摄像),使用办证时的照片,不再收取考生照片;2005年12月以前的毕业生,应提交二寸蓝底照片两张。

(二)需交材料

凡是需要签名的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务必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不是考生本人签字的不予办理毕业证书。由各助学点统一汇总后上交纸质材料至自考办,电子版材料备查。(毕业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

1.毕业申请表(以最新格式为准,见附件1,考生自行打印,格式不得调整)一式一份,要求彩色打印,将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电子版插入到申请表指定位置,除签名外其他信息都打印,姓名处亲笔签名。日期填:2024年5月20日。所有信息务必准确、清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意见栏由各助学点填写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考生到班主任处填写 “毕业生信息表”(附件2) 和 “毕业生登记表” (日期填:2024年5月20日)各一份 (毕业生登记表请各助学单位提前到校自考办领取) 。 “毕业生信息表”由班主任做成电子表格后发给校自考办王老师。

3.毕业证办理费30元/生,在线上申请同时交费(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注:无任何点以任何形式收取该费用。

3.注意事项

(1)请务必通知到每位考生。不在系统上申请的考生,无资格办理毕业申请。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申请材料不齐,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3)毕业生学籍档案用于用人单位和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保存。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特别提醒:

考生的毕业申请通过本省审核后,将报送至教育部进行最终审核,因照片或前置学历等原因被驳回的,毕业信息暂无法在学信网上完成电子注册。考生需等待攀枝花学院自考办的通知,配合完成照片的重新采集和提交,或耐心等待我省对未通过前置学历数据的复核和第二次报送。

六、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相关政策请参考《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学院[2023]14号)文件执行,具体申请工作安排关注攀枝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咨询电话:0812-3373982,0812-3372897。

提示:符合授位条件且准备申请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的考生,请参照《攀枝花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攀继教院[2024]6号文)通知,再次完善符合授位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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