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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只受理 2022届毕业生)

返回列表|更新时间:2023-10-12 14:25:08|浏览次数:14

各教学单位、成教本科毕业生:

2023年下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开始,请严格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成中医继教发〔2017〕25号,以下简称新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认真做好学生申报资格等审查工作。

(一)、受理范围

2019级(即2022年3月)毕业的成教本科毕业生(此年级最后一次)

(二)、报送时间

1、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7日(周五)前报申报材料给各教学单位初审。(过时不再受理 )

2、教学点于2023年11月3日(周五)前向继教院报送材料。 (过时不再办理 )

3、二级学院于2023年11月24日(周五)前向继教院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

1、申请人向教学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只收打印件1份,必须双面打印,照片栏必须是电子照片 。同时报《申请表》和电子版照片(照片必须和毕业证书照片一致,小于13k,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申请表》请上成都中医药大学继教院网上“下载中心”下载。务必按照《申请表》模板格式做表,课程名称和顺序不能做任何修改,不按照模板操作的,一律不受理。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审核后退原件,留复印件)

3)大学英语四级320分以上(含320分)电子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原件,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2寸照片2张(该纸质照片必须和毕业证书的照片同版,背面写上姓名)

6)自考本科毕业生学籍表(只针对自考生,申请表上的课程填写务必按照学籍表课程名称和顺序填写)

各专业“学位申报表”模板已经挂在继教院的网站“下载中心”上了,请务必按照要求做表。百分制成绩请按整数记分,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和外语成绩按照“合格”记。

(未满足以上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受理。)

2、教学点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

交盖章纸质材料1份,报电子版。

2)成教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1人1袋),请班主任在《申请表》第一页下面的“成教教务部门学籍审核人签字”处签字,对《申请表》中的信息负责。

3)申请人照片电子版(和申请表纸质照片同版)

继续教育学院对教学点材料审核后按专业分送我校各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定。

3、各学院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各学院按照新规要求,对本学院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本学院和校外教学点相应专业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并填报《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报电子版)(附件1),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拟定《成都中医药大学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报电子版)(附件2),交继续教育学院。

1) 《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

2)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一人一袋,以名单顺序编号);

3)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以前已经报过的可不报)

4)《成都中医药大学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

(四)继续教育学院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审定、汇总,并将结果报呈学校学位委员会最终审议。

(五)2024年6月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授予其学士学位。

请注意:1、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另订成一本,不装入袋内。2、二级学院申请人照片由各学院贴证。3、所有复印件请审核人签字。4、要求使用标准档案袋装每个学生的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有标准模板(QQ群共享文件上下载),用A4纸打印后贴在档案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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