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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5年春季学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返回列表|更新时间:2025-04-09 14:38:12|浏览次数:11

各教学单位(含校内学院及校外教学点):

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审核工作即将展开,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成中医继教发〔2023〕18号)的规定和要求办理,认真做好学生申请资料的审查、申报等工作。 

一、受理范围

2024届、2025届(即2024年1月、2025年1月)毕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报送时间及审核程序

1.申请人于2025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给各教学单位初审。

2.校外教学点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收齐材料后将分送我校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

3.校内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校外教学点及本院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人员名单于2025年5月25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通过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后,报送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

三、报送材料

1.申请人向教学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双面打印),“申请表”模板请找班主任老师领取,务必按照要求做表。所有课程(含毕业综合考试/毕业论文成绩)成绩均按百分制统计记分,外语成绩按照实际分数填写。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各教学单位审核后退原件,留复印件);

(3)大学英语四级320分以上(含320分)电子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各教学单位审核后退原件,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纸质版小2寸照片2张(该纸质照片必须和学信网学历照片﹝即毕业证书照片﹞同版,背面写上姓名)。

2.教学单位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一人一袋),请各教学点在《申请表》第一页下面的“教学单位审核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申请表》电子版由教学单位收齐后一并报送;

(3)学生3门学位主干课程及毕业综合考试的试卷扫描件电子版(扫描成PDF文件,一份试卷一个文件,并以课程名称+学生姓名命名,如毕业综合考试-张三);

(4)申请人纸质照片;

(5)《成都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教学单位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盖章纸质材料1份,报电子版;

(6)校内相关学院另提交:《成都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盖章纸质材料1份,报电子版。

四、继续教育学院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审定、汇总,并将结果报呈学校学位委员会最终审议。

五、2025年6月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授予其学士学位。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请审核人签字并盖教学单位公章。

2.要求使用标准档案袋装每个学生的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有标准模板,用A4纸打印后贴在档案袋上。

 

附件:

1.成都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教学单位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202504091607012864.xlsx


2:成都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20250409160712699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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