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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突出工作者和优秀自考生的通知

返回列表|更新时间:2024-05-24 14:52:34|浏览次数:7

各专业所在学院、各考点、各考生: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推荐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突出单位、工作者和优秀自 考生的通知》相关规定,全面总结我校开办自学考试 16 年以来 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切实增强我校自学 考试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促进我校自学考试事 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校评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 突出工作者和优秀自考生的推荐办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 以激励先进为抓手,推动我校自学考试事业高 质量发展。

二、推荐原则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向工作一线倾斜,按照公

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严格标准与程序,真 正把政治意识强、工作实绩好、表率作用强的突出工作者和优 秀自考生推荐出来。

三、推荐范围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突出工作者”

推荐范围:我校从事自学考试的管理人员和参与命题、 助 学、评卷等工作的教师,考点工作人员。

(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自考生”

推荐范围:截至 2023 年,我校已通过 8 门及以上课程的四 川在籍考生或已毕业的四川自考生。

(三)从事自学考试10年、20年、30年在职工作人员

推荐范围: 从事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工作超过10年的在职 工作人员。

四、推荐条件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突出工作者”推荐条件

1. 成都医学院工作人员。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认真 执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规章、制度,热爱本 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上耐心细致、任 劳任怨,努力研究和探索自学考试的规律,勇于创新,善于总 结,对自学考试的改革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出色完成上级交 办的工作,受到一致肯定和好评,无个人责任事故发生。从事 自学考试工作 5 年以上。

2. 考点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优良,敢于同各种扰乱考试秩 序的行为作斗争, 自觉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工作 作风过硬, 能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圆满完成考 点管理监考等相关任务,业务水平高,无任何违反考试规定行 为。承担5 年以上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考点管理、监考等工作 任务。

( 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自考生”推荐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努力拼搏、 自强不息、不畏困难,具有坚强的学习毅力、学习经历、和感  人事迹,成绩优良。 爱岗敬业, 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在工作  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在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

五、表扬名额

全省成绩突出工作者主考学校不超过70人,优秀自考生不 超过80人。 从事自学考试10年、20年、30年在职工作人员颁发 荣誉证书。

六、推荐程序

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 由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 织各专业所在学院、校外各考点及各考生申报。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突出工作者”申报程序。

由继续教育学院、各专业所在学院和各校外考点各自组织 评选,推荐出的工作者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突 出工作者申请表》(见附件1), 由各单位按期将附件1纸质版

及电子版报送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注意事项:

1. 附近1表格中“推荐单位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意见”两处 对应表格内容不填不盖章

2.附件1申请表仅限1页,正反两面打印,若内容过多请调 整字号,表格格式不变。

(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自考生”申报程序。

由各专业所在学院和各校外考点各自组织考生评选,推荐 出的优秀自考生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自考生申 报表》(见附件2)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自考生汇 总表》(见附件3),由各单位按期将附件2和附件3的纸质盖章 版及电子版报送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注意事项:

1.附件2表格中“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填写盖 章,在读考生由所在考点填写盖章。

2.附件2表格中“推荐单位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意见”两处 对应表格内容不填不盖章

3.附件3表格需填写考点名称并盖章。

4. 附件2申请表仅限1页,正反两面打印,若内容过多请调 整字号,表格格式不变。

(三) “从事自学考试10年、20年、30年在职工作人员”申 报程序。

由继续教育学院、各专业所在学院和各校外考点自行组织 人员资格审核后,填写《从事自学考试10年、20年、30年在职 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由各单位按期将附件4的 纸质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报送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注意事项:附件4表格需填写考点名称并盖章。

(四)审核公示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汇总以上所有推荐信息后,经学  校审核确定的推荐对象将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按要求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送申报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专业所在学院和各考点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加强组 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抓好推荐过程, 以推荐先进为契,机树 典型、立榜样、促学习、切实推动我校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条件标准

各专业所在学院和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 展推荐工作, 以政治表现、创新举措、工作实绩和突出贡献为 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 泛征求意见,推荐名单应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

(三)严明工作纪律

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监

管,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四)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专业所在学院和各考点认真填写附件1-4,于 2024 年6 月14  日前附件1-4的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报送成都医学院继续教 育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材料须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 荐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 田慧敏,联系电话: 028-62308628。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突出工作者申请表

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自考生申报表 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自考生汇总表

4.从事自学考试10年、20年、30年在职工作人员信息 汇总表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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