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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应用型自学考试相关工作督导检查培训会召开

返回列表|更新时间:2024-10-16 14:54:20|浏览次数:4

为加强我校应用型自学考试招生、教学和论文答辩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校外助学点规范发展,2024年10月14日,继续教育学院召开了全校应用型自学考试招生、教学和论文答辩的督导检查培训会。本次督导检查组由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等部门组成,将对我校的38个校外助学点展开督导检查工作。培训会由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刘志主持。

会议首先由继续教育学院副处级调研员刘挺讲解招生宣传督导检查内容。他指出,各督导组要提高各校外助学点的招生意识,树立规范的招生宣传行为,招生工作是学校继续教育事业的生命线,生源质量关系到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要让各助学点进一步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招生工作,人人尽责”的思想;2024年秋季应用型自考招生宣传工作至关重要,督导检查组务必要求各校外助学点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招生宣传实效;督导检查各助学点建立的招生宣传工作机构,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队伍的建设、招生人员的培训等情况。同时要求对校外助学点规范招生宣传管理,严格审核宣传资格,只有和学院签订相关协议的校外助学点才有资格参与招生宣传。在宣传过程中,要遵守规章制度,以学院招生简章为主体资料,实事求是地发布信息,不得作出违规承诺,严禁有偿提供或接受生源等。

接着,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范伟讲解教学督导检查内容。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学院决定对应用型自考校外助学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范围涵盖全部校外助学点,目的是规范教学秩序,保证办学质量。教学工作检查分为自查和现场检查两个阶段,自查阶段要求校外站点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提交报告,现场检查阶段学院将组织人员到各站点通过多种方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程教学、学生考勤、课后辅导、教材资料、班务管理、毕业论文和答辩、考务工作以及考籍工作等多个方面。

随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李怡君讲解毕业论文答辩督导检查内容。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学院将对校外助学点的专升本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开题报告、论文定稿、指导进程表、指导教师评阅表等多个方面,同时对答辩小组和指导教师的资质也有明确要求。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龚畅介绍了财务新报名、缴费系统的功能。该系统为应用型自考招生和教学管理提供了便利,新生可通过该系统随时进行缴费注册,并强调了在系统里杜绝了校外助学点对考生代收代缴助学费的设置,确保了生源的稳定性和缴费的规范性。

最后,继续教育学院李巍院长进行了总结发言。他对各参会老师在自考工作中给予的支持与重视表示了感谢,并着重强调了应用型自学考试招生、教学和论文答辩工作的重要性。他要求各检查组老师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督导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在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务必要求校外助学点及时整改,以确保学院应用型自学考试教育教学工作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

此次培训会的召开,为2024年秋继续教育学院应用型自学考试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指导和保障,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教学管理和论文答辩等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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